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宣传部,司法局、文广新局、法宣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是建设“法治承德”“平安承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力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和渗透力,现就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
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促进法治承德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内在动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培养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树立法治文化品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职能,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加强对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影视、广播、报刊、网络、展览、宣传园地、教育基地、文艺演出、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服务阵地等各种媒介多渠道、多方式对法治伦理和理念的灌输,使全体公民在了解和认同法律制度、法律内容基础上,自觉养成尊法、守法、敬法、护法的良好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将法治文化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研究范畴。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组织各界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阐释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主要功能,努力探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先进的坚实的理论支撑。
(三)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组织“法治八建”活动,广泛举办“法治人物”、“法制短信”、“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五)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电影、电视剧、文艺、小说、故事、书画、漫画等作品,适时进行作品征集、评奖等主题活动,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增强法治文化作品的渗透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着力打造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六)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每个县(区)要建设一个以上法治公园或法治广场。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以上法治长廊或法治一条街等普法窗口。同时,加强法治网络建设,利用网络平台,积极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利用手机短信这一新兴传播媒介,开展群众性公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文化品牌建设,要立足本地、突出特点、打造亮点,做到一县一品、一村一品。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县、区文化建设大局,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建立以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为牵头单位,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联、社科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联席会,负责县、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各类人力资源,依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将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充实到队伍中来,建立一支兼备法律知识和文化素养于一体的全方位人才队伍,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引导民间艺人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业余文化队伍建设,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三)注重总结经验,培树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度和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搞好学习交流和研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发展。要注重创新,在运用传统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立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大胆创新,通过特色工作带动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开展。每个县、区要明确2至3个联系点,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把联系点建成法治文化建设的示范点和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将选择先进典型,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吸引更多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 承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