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21-10-09 11:47浏览次数:

继市委召开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后,围场县委依法治县办超前谋划,精心筹备,于9月30日上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孙立良主持。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法治围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审议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审议稿)》,安排部署下一步依法治县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治县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依法治县办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举措,抓紧抓实各项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切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议指出,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督察活动,推动责任落实。县重点工作大督查要将全面依法治县纳入县、乡(镇)两级督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督察,形成依法治县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督导问用”四位一体考核作用,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法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县委依法治县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供稿人:韩东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