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21-09-10 10:51浏览次数:


2020年,承德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承德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承德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制定并印发了《承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议题22次,议定事项85项。

2.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承德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兴隆县、丰宁县、围场县、双滦区四个县区申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县(区);围场县四合永镇申报省级综合示范乡(镇),并通过省依法治省办实地核查和第三方评估验收;承德市双桥区潘家沟街道申报《乡镇街道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单项示范;市行政审批局申报省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单项示范。各项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3.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及时调整考核内容,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以市政府名义通报年度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单位。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为推手,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构建涉农配套制度、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努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全省首设市、县两级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本级93%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全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了“办事一次成”,全市92.5%的行政权力事项(6330项)和全部公共服务事项(1646项)具备“一次成”条件。近三年来,共为民营企业办理诉讼案件20363件、非诉讼案件5796件,接待咨询群众10896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9件,办理企业借款类合同公证413件,律师为企业修改规章制度200余条。全市79家律师事务所500余名律师、33家法律服务所1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涉疫案件排查工作,共提供法律意见156条,为企业修改规章制度200余条。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全市29个相关部门对134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录入,对照省清单,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承德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承德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承德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并在承德市政府网站公布。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承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市本级事项可网办比例达到97.22%,县级事项可网办比例为98.61%,市县两级网上可办率由2019年90%以上提升至95%以上,完成了省要求的目标任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等五个文件,共发布信息374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1场,答复申请34件,解读重大政策文件19件,印发惠企政策汇编1000本、口袋书500本、政府公报6期,每期印发3.2万册。二是优化整合政务平台。承德市统一使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实现市级热线与省级平台上下联动、一号通办、知识库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诉求、建议等,目前受理量已达30万件次。三是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截止到2020年12月,已有25个市直部门进入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编制开放目录111个,开放数据102万余条,资源目录涵盖经济建设、教育科技、资源环境、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等12个方面。四是高效办复建议提案。2020年,共办理建议提案640件,其中国家级建议提案3件、省级建议提案主办件71件、省级建议提案会办件26件、市级建议185件、市级提案355件,共确定51件重点提案作为今年承办工作重点件,交有关单位重点研究办理,收到明显实效。

4.及时调整全力责任清单。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全市共保留33个市政府部门3017项行政权力,1299项责任事项。二是做好负面清单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了由市市场监管局负总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负责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办理外资企业设立登记5户,变更登记194户,备案登记6户,注销登记12户,股权出质5户,出质金额56313.11万元,被担保金额271486.88万元。全市累计设立外资企业454户,同比增长1.32%,其中法人企业85户,分支机构369户,投资总额664855万美元,注册资本320816.83万美元。三是严格制定收费目录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举报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线索举报方式、举报受理内容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制定下发《2020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开展部门内部抽查831次,检查对象合计10594个,其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1518个;部门联合抽查82次,参与抽查部门合计222个,抽查对象合计434个,其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80个。2020年,承德市市场监管局新增“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密钥2个,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涉税案件55件。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坚决落实“两区”建设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治理,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环境安全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837余人次,检查企业14683家次,发现问题1850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58件,罚款金额1259.19万元,适用配套办法案件共计11件,不断增强法治震慑效果,强化生态环境责任追究,2020年共追责问责122人。

7.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疫情发生后,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承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从细从快从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指令》等11个指令,制定了《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和《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实现了对全市防控工作的及时有效安排部署。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印发《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遵循。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市卫健部门作出行政处罚52件,罚款6.45万元。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着力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编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手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问题集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汇编》等资料,宣传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动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级法律服务组织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完善体系建设,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确保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保稳定。印发了《承德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立法相关配套制度。《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已完成立法程序,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起草了《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市人大二次审议,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严格实行《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办法》,对未经法制审或者审核不通过的行政决策,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更不得做出决策。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共选聘专职律师10人,法律专家12人。

3.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2020年市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件,全部予以公开发布,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制发的23件规范性文件也及时向市政府报备。组织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的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双桥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承双政〔2015〕27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对《平泉县物业管理办法》(平政〔2016〕9号]给予废止。

(四)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落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原由市、县两级48个内设机构或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划转至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划转调整执法人员编制383名,有效解决了各部门执法职责交叉、权责碎片化问题。在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县级综合执法改革,逐一对接落实,确保改革到位。

2.全面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承德市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方案》,以县级为单位统一制定了《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市218个乡镇和街道统一组建了乡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乡镇和街道的工作机构,全市乡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核定编制2316名,办理罚没许可证件218个,执法证2112个,开展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和线上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4627人次,目前,乡镇和街道平均实有执法人员8.1名,人员配备率达77%。

3.巩固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巩固提升年活动,出台了《承德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汇编》《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分解和考核评分标准》等一系列文件,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新确定的“三定”方案和内部机构的设置,重新确定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清理执法主体、分解法定职责、确定执法项目、落实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线上和线下对全市所有执法人员普遍培训一遍。为4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办理了罚没许可证年检和新证办理,清理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23个,新办理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件13336个。

(五)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1.全面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快行政复议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接待室等复议场所,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案件办理流程图等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2020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44件、不予受理37件,办结328件,其中维持179件、审理直接纠错97件、终止44件、驳回8件,综合纠错率29.5%。市级政府办理应诉案件405件,其中市级政府应诉148件、市级政府部门应诉101件、县级政府应诉156件。

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河北省《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建立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户六级调解员网络,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共调解纠纷案件总数为10305件,成功调解9940件,化解矛盾纠纷3915件,全市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3055个,实有人民调解员12783人,实现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统一佩戴徽章。

(六)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实施意见》,对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供遵循。简化各项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等事项流程,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制定出台《承德市信用联合奖惩办法》,梳理发布《承德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了诚实守信的法法化营商环境。

2.强化审计监督。健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市审计机关2020年共安排审计项目196个,涉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脱贫攻坚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等10个方面,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6亿元,审计处理处罚2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46件,审计建议被采纳482条,充分发挥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的职能作用,有效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等工作作出规定,有效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完成全市45个单位罚没许可证件年检和新证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民意诉求和监督渠道。统一使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率先完成与省级平台上下联动、一号通办、知识库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诉求、建议,受理量在2019年较上年度翻一番的基础上,2020年再次增长50%以上,全年受理量已达30万件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辖、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明确任务、高效服务,规范流程、限期办理,按时回访、确保落实。制定出台了《承德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加强社会主体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认真将学法纳入市政府党组学习计划、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和党校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印发《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坚持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2.开展宪法和法律学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纳入年内全系统政治业务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组织全市1600余名处级领导网上考试,组织全市其他普法骨干2000余人进行网上集体学习和考试,以考促学。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省普法办考核验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以及生态环境、扫黑除恶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法治文化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三覆盖”。

4.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及宣传常态化。市委、市政府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举办专题讲座50余次,组织专题培训600余场次。同时,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制作各类展板2000余块,举办讲座3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10万册。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承德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更加坚实,全社会法治建设氛围逐渐形成,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平常不注重法律知识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强,法治队伍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彻底。“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四)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工作的群众满意率仍需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

2021年,承德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政府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健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机制,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 意见,充分发挥专家论证作用,对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三)抓好抓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逐级开展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重点抓基层、抓乡镇、抓街道,全面提高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

(四)做好法治督察工作。发挥法治督察的作用,对法治建设各环节和全链条开展全面督察,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和重点督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委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对全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科学评估,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