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12-06-11 00:00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司通〔2012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法律进乡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过二十六年全民普法教育,我市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限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教育形式单一,工作水平相对落后,存在一些盲点和死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当前,我市已进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承德、建设国际旅游城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县(自治县、区)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保障和推动作用,履职尽责,努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承德市“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 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适应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积极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不断开创农村普法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新进入“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大学生“村官”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重点抓好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深化“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不断深化“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农村实际,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农村大集、庙会、“三下乡”、“3·15”、“12·4”等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等,利用法制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新进入“两委”干部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法律知识轮训工作,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法制宣传业务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知识优势,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法制辅导材料,对其在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大学生“村官”成为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基层矛盾的化解人。

  (四)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农民工实际需求出发,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课时并及时做好培训记录。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他们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建设年”活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咨询服务活动,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司法行政进农村”。

(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积极推进每个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藏书在50册以上),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黑板报(内容更换每年不少于4次),每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实用的普法教材;同时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图书在“农家书屋”藏书中所占的比重,使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站、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七)认真规范农村“六五”普法档案工作。建立和规范普法档案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普法档案的信息功能体现着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和水平,要按照“专人负责、单独归档、科学分类”的原则对普法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普法档案对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县(自治县、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区实际,把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农民及农民工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限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工作正常有效运转。农村两委干部要主动担起负责本行政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各县(自治县、区)法宣办要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并将其作为表彰重点考察对象适时予以表彰或推荐上级予以表彰。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简报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推进纳入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县(自治县、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各(自治县、区)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司法局、法宣办。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宣传    农村普法    通知               

承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2611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