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推荐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
公 示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冀法宣办〔2013〕7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局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兴隆县等8个县(区)、单位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赵燕松等11名同志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58号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289362
附件:拟推荐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拟推荐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县1个 兴隆县
先进单位5个
滦平县司法局
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隆化分公司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烟草专卖局
先进普法办2个
平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先进个人6个
潘海燕(女) 双桥区司法局局长
倪红英(女,蒙古族)双滦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延男(女,蒙古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宣股股长
房兴利 承德市委宣传部城宣科主任科员
李国凡 承德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科长
张 慧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先进工作者5个
赵燕松(女) 承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朱彦君(女) 双桥区司法局副局长
马春艳(女,满族)兴隆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
范秀君(女,满族)滦平县司法局法宣股股长
李向民(女) 承德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