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承德市社区矫正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16-06-27 00:00浏览次数:

承德市司法局

承司字[2016]24号

承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承德市社区矫正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司法局:

现将承德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周密部署,严密组织,严格实施。

2016年6月22日

抄报:省司法厅、市政府、市委政法委

抄送:局领导

承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

2016年6月22日印

承德市社区矫正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全省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司通[2016]29号)要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及其“暑期”、“世园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全覆盖、高密度、重实效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通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各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措施,责任到人,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坚决遏制社区服刑人员漏管、脱管、虚管和再犯罪现象,确保实现“收得全、管得住、教得好、矫得正、不出事”的工作目标。

二、排查范围

此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的排查范围是:

1.社区矫正各项管教制度落实情况;

2.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教育管理规定情况;

3.社区服刑人员中“五涉”(涉毒、涉黑、涉枪、涉恐、涉赌)人员、参与邪教和精神病人员情况;

4.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遭遇重大事故情况;

5.违反规定而抗拒教育改造人员情况;

6.社区服刑人员中出现的新动向、新苗头问题以及再犯罪倾向、极端言行和情绪等情况;

7.裁定收押、决定收监后罪犯脱管、脱逃情况;

8.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9.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

10.安全研判、排查整治、重点管控、领导责任、应急处置、部门联动、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机制的健全情况等。

三、时间步骤

此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从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各县区要迅速动员部署,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机关有关的统一部署以及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隐患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相关部门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1.各县区要按照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差一项、不漏一人。

2.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重点加强实时巡查工作,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巡查频率,对越界报警、人机分离、呼叫转移、无故关机、欠费停机的人员要及时组织预警查找和处理,不出一点疏漏、不存一丝疑点。

3.注重强化分析研判,对夜间活动轨迹频繁或长时间在非居所特别是娱乐场所逗留的,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作为重点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4.要通过深入家庭、社区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人员往来等情况,形成对每个服刑人员的分析研判体系。

5.要加强与监护人、保证人及社区组织的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人员的情绪变化和反常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管控与处理。

6.加大对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实地查看执行档案、人员档案和工作档案,回放工作监控录像、查看定位活动轨迹、座谈工作人员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日报告、周走访、月考核”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情况报告、外出请假、移居审批”制度及两个“八小时”学习教育、社会服务制度等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7.对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收监。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6日—9月10日)

1.对于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档,形成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要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于共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对于个性问题,要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在原有矫正小组的基础上组织专门攻坚小组,通过思想教育、心理干预、妥善处理诱发问题、保证人具保转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等措施,标本兼治,化解安全风险。

3.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的行为要及时核实查处;对于发现漏管、脱管的情况,要迅速组织追查,不能追回的要立即向法院或相关部门提请收监,并协调公安部门进行追捕。

4.对思想有异常波动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消除心理问题。

5.对出现再犯罪倾向和极端情绪的,要进行预警处置和集中攻坚,及时化解危机风险。

6.对精神病、毒瘾发作的,要通过相关人员和部门协助采取强制和药物控制方式有效管控,并及时启动收监、专门治疗等程序。

7.对参与邪教顽固不化的人员要组织具有反邪教经验和心理知识的相关人员合力攻关。

8.对监管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立即制定有效办法和措施,予以纠正完善,并通过完善制度、分解任务、层层传递责任,有效在源头上杜绝监管漏洞。

9.要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解决整改中存在的收押、追捕、衔接等工作的难点问题。

10.要继续开展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体学习、个别谈话、社会服务和表现汇报以及集中教育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规定。

11.对生活有困难的,要积极协调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解决其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12.要固化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区矫正工作点散、线长、面宽,其特定工作特征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难度,今年又有“世园会”、“暑期”、国庆、“两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这一时期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部、省委、省厅党委和市局党委对安全稳定攻坚工作的要求上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各县区要成立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抓好抓实。

市司法局成立承德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管理处)。

组  长:毛  银(局长)

副组长:何庆奎(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何庆奎(兼任)

(二)加强整改,落实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内容、重点、进度、组织形式和保障措施,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行动扎实、有序推进;要有别于日常排查检查,突出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排查、整改,通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研判、重点人员定期排查、管控责任逐级认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体制,实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管理,落实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特别是教育汇报、GPS定位、手机微信、外出请假、居住地变更、奖励惩处等管教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多元化教育,并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考勤机”进行考核;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报考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全面实行社区矫正“手机”+“微信”管理模式,坚持手机定位情况逐级日报告制度,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式监控终端的作用,随时随地进行监控,防止脱管、虚管和假管现象发生;从严把握社区服刑人员法定请批假事由、程序和期限,并逐级报送备案;严守社区矫正惩处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查,落实效果。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对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和销账清零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全面整治、排除、解决,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到位。要把严格规范执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手段,对发现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据《承德市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之规定,坚决纠正、依法查处、严肃问责。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强化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不走过场。市局将派出检查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区司法局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包括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别于6月30日和9月10日前上报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