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刊】
承德市司法局
推出19项践行爱民便民服务措施
承德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带头践行初心使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为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现推出承德市司法行政系统19项践行爱民便民措施:
1.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利用承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或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3.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开通公证服务“绿色便民通道”。开展预约公证服务;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开展上门公证服务;开通急证急办和残疾人、老年人、大病重病等当事人办证服务通道。
5.开展公证公益服务。市公证机构在1月10日警察节、8月1日建军节、9月10日教师节、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当日减免人民警察、军人及烈属、人民教师、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的公证费用,实现有温度的服务。
6.实行律师诚信信息公开。在12348河北法网冀法通和11月底建成的河北省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及时发布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比较、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7. 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律师到村、居开展民法典宣讲,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居)公益服务行动,开展“结对帮扶一对一”法律服务,主动提供咨询、代书等诉前法律服务,零距离服务村(居)群众。
8.建立“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栏公开法律顾问的姓名、执业机构、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方便为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提供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服务。
9.实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无纸化电子审核。实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无纸化电子审查,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原件,不需要提交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及时退回申请人。在资格申请审查中,一次性告知资格申请人员需要补充的材料,实现申请人“少跑腿”。
10.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抓实调解保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指导人民调解员争当身边群众贴心人,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11.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方式。针对涉及保障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实现立法为民的宗旨。
12.优化行政复议接待室功能。在接待室安排专人值班实行接待咨询、立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等一站式服务,配备饮水机、纸杯、座椅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在接待室放置“行政复议流程图”、“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行政复议立案明白纸”等材料,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的时间要求、各环节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讲。
13.开展禁毒戒毒“双百”宣教行动。收集整理100个真实禁毒戒毒案例编印成书,用案例解释禁毒戒毒法律条文,形成鲜活的宣传教材。面向社会开展百场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呼吁社会公众“关爱生命,远离毒品”。
14.做好戒毒人员亲属探访服务工作。优化戒毒探访室服务功能,配备饮水机、纸杯,对探访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探访环境整洁、卫生;提供探访咨询服务,对涉及探访工作的场所地址、交通路线、探访时间等及时进行解答;采取增加亲情电话次数或组织视频远程探访等方式,实现亲情不受疫情阻隔,为探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15.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社会公开与内部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戒毒场所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以场所开放日等活动为平台,公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流程,及时向戒毒人员及家属通报执法信息,方便戒毒人员家属和群众查阅、了解戒毒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戒毒干警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禁毒警示普法教育和戒毒知识宣传活动。
16.加强法律宣传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和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主动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
17.推行群众“一站式”办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业务。整合行政复议、律师、公证、法援、民调、社矫等力量,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流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群众“一站式”办理司法行政各项法律服务业务。
18.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法纪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力度。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土地、落户、住房、社会保险、困难救济等方面实际困难。
19.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党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支部为单位联合相关处室(单位)定期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