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22-11-25 11:02浏览次数: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了我省营商环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条例》共7章65条明确了营商环境的涵义和范围,对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监督保障和相关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政务服务有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要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实行审批标准化,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统一办理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创新性规定。

二是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服务机制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压缩审批时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证照库,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三是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检查行为。积极推进合并和联合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加大力度补上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的突出“短板”,以综合监管提高行政效能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为监管装上“火眼金睛”,克服“多顶大盖帽管一顶小草帽”“多龙治水、无人负责”的不正常现象。

四是加强监督保障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质询、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