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可以拒绝抚养非婚生子女吗?
来源:承德市司法局2023-08-28 16:49浏览次数:

情景再现 

2010年,陈某在未婚的情况下生下一女,取名雯雯。陈某生下雯雯后便一个人进城打工了,雯雯跟随外婆生活。随后的十多年里,雯雯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也很难见妈妈一面。当雯雯见到其他小朋友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时,眼睛里总是会充满羡慕的目光。有时,雯雯也会追着问外婆爸爸去了哪里?妈妈为什么不和她生活在一起?面对雯雯提出的问题,外婆也只能用善意的谎言搪塞过去,然后默默流泪。因为外婆心里清楚,雯雯是私生女,而她的亲生父母现在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所以没有办法再照顾雯雯。请问,雯雯的父母可以这样对待雯雯吗?

法律分析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非婚生子女得不到父母的承认,生活也没有保障。为了更好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本案例中,雯雯父母的做法是错误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婚姻状态的存在与否而有所区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该义务并不以父母的婚姻状态的存续为前提,即使生父母没有登记结婚,或已登记离婚,父母仍然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雯雯的亲生父母拒不履行抚养雯雯的义务,雯雯的外婆可以替雯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他们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