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起草了《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我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初步审查修改,形成了《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5年5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发送至lfyhfxscc@chengde.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法规反馈意见”字样。
2.传真:0314-2050252
3.信函:邮寄至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路北41号,邮政编码067000,承德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法规反馈意见”字样。
承德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